乐仁堂的经商之道
石家庄政协 时间:2020-11-27 浏览量:
坐落在本市大桥街路南的乐仁堂,曾是石家庄一带颇为驰名的老药店。它的总号(店)设在天津,是自明代创业。已有三百多年历史的北京同仁堂老药铺的一个分枝。乐仁堂的经理乐佑申(1886—1979)出身于中药世家,精于本业,并留学法国攻读过经济学(乐家子弟居多留法,乐佑申的同辈乐奎曾获药学博士学位)。他所办的企业,既继承了封建作坊式的家长制传统,又揉进了不少现代资本主义管理经验,独创了一套与众不同的经营方法。
石家庄乐仁堂的营业史
石家庄乐仁堂于1935年设店营业,登记业照的经理是乐佑申,一切业务均归天津总号统管,这里仅是个“报帐制”的单位,不核算盈亏。三间两层楼的门脸是租赁来的。解放前后时期的负责人是郝仲三、沈振纲,会计杨绍增。共有职工二十四、五人,绝大部分是由天津总号派来的,1947年石市解放前夕,多数店员已撤回天津,只留下一名叫尤玉鑫的做饭工人看守门户。石市解放不久,为了贯彻恢复经济,安居乐业的政策,当时市人民政府派公安干部杨宁同志找尤玉鑫商谈复业问题。尤玉鑫表示自己不懂业务,又与天津总号失去联系,恐难实现。杨宁同志讲∶人员可以就地组织,政府方面坚定执行保护工商业的政策3有关和天津总号联系事宜由我本人负责。与此同时杨宁同志也向尤玉鑫介绍了自己的身分,说明与乐家是表亲关系。于是在尤玉鑫主持下乐仁堂很快就恢复了营业。(复业初期人员不齐,药品种类也不够全)事后杨宁同志把石家庄乐仁堂的复业经过与今后设想写了一封长信,让尤玉鑫化装后送入“敌占区”北平,交给乐佑申(当时乐佑申住在北平)。乐佑申对地下党员的表亲杨宁及尤玉鑫等在石所做的工作非常感激,但他当时由于认识上的原因,亚未接受杨宁同志的建议,派伙计们来解放区开展业务。1949年北平解放后,原石家庄乐仁堂的伙计们才回来,正式开展经营业务。1955年6月30日乐仁堂总号及包括石家庄在内的所属各地分销店统一实行了公私合营。后来经过机构迁并,原乐仁堂铺底发展成现在的石家庄乐仁堂中药厂,而其销售门店至今尚未恢复。
关于乐仁堂的“总账房”
乐仁堂的总帐房(即总管理机构)设在天津英租界大理道(现为和平区),另外在旧梨栈(现和平路与长春道交叉口)和城里户部街鸽子集(现为天津第三中药厂)设管理站和加工厂,作为乐仁堂企业系统集中指挥机构的总帐房。其日常业务主要是∶
一、统一采购各地生药材,分门别类进行加工炮制,然后发往所属各分销点按统一规定的价格出售。这样可以保证企业系统所出售的成药或饮片(配汤剂的单味药叫“饮片”)达到规格统一,价格一致。例如∶顾客在石家庄乐仁堂抓一剂药,若将原方拿到太原乐仁堂去抓其药品质量相同,价格也不差分毫。
二、指挥与管理厂、站及所属销售门店的全部业务活动。乐仁堂在天津(三处)、北京及保定、石家庄、开封、太原等地共设了八个销售门店,其登记经理都是乐佑申一人出面。各门店的人事、经营、财务、物价等均不独立,全由总帐房统一指挥。象石家庄乐仁堂负责人郝仲三、沈振纲等在企业内部只充当“查柜”(即所谓的大伙计)的职能,光有监督执行责任,没有决策权。
三、负责整个企业系统的经济核算。乐仁堂所属厂、站及各地的销售门店一律不建正式帐簿,统由总帐房核算。象石家庄乐仁堂每天的生产、营业、财货进出、商品库存等情况,都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定,上报天津总帐房。全国解放后,1950年经中央人民政府税务总局批准,乐仁堂可由天津总帐房统一报帐纳税(各地机构不单独纳税)。对一个跨地区的私营企业,政府能对其财务状况达到充分信任的程度,可见该企业的财务核算制度搞得是相当严谨完备的。
由上可见,乐仁堂的一套管理制度是比较缜密科学的。它把管理科学中系统论与控制论和中药业的具体经营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当然,如此作法的宗旨还是以推动本企业发展与追求利润为最终目标。譬如∶
一、乐仁堂属于“自东自掌”类型的企业,不含外股。任何人(包括终身伙计)都不得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由于此点,企业通过集中控制与严格分工的办法,将所有职工的活动都搞成“受命而为”。这样除了总帐房极少数决策人外,卖药职工只知“售价”,不晓“进值”,其中究竞获取多大利润以及整个企业资金活动状况,谁也搞不清楚。
二、乐仁堂是一个跨地区的企业,采取绝对集中与严密控制的管理方法,有利于企业经营的系统性与整体对外的特色,不致于因某一环节的疏漏而影响整个企业的信誉。同时也便于决策人及时掌握各地市场信息,达到坐阵天津,驾驭全局,令行禁止,指挥通畅。
三、集中指挥并不等于完全指令性的一刀切。乐仁堂的管理制度在执行中既保持了原则上的统一性,又有具体运用的灵活性。如汤剂饮片,一般是由天津管理站统一供应,个别鲜药(象芦根,荷叶等)也允许就地收购,但质量、售价仍需执行统一标准。又如对石家庄乐仁堂供应的普通中成药一般是发半成品(巳轧好的药粉),按一定标准在石炼丸、糖腊,而后出售。因为石家庄接近蜂蜜产地,价格低廉,这样可以降低成本。再如,乐仁堂分散各地的职工都执行统一伙食标准,其中每人每天一两肉、五钱油,则允许随当地市场价格报销。
药品质量高,企业信誉著
乐仁堂出于商业竞争的需要,十分重视维护企业的传统声誉。主要的是把好四道关口∶
一是把好进货关。在采购上专人负责,不是好药不进店,而且必须是真正的“地道药材”如川贝母、藏红花等必须是原产于四川、西藏一带的纯货,宁缺勿滥。这样企业坚持高进贵卖的原则,从经济上并不吃亏。
二是把好炮制关。药材加工的浸、蒸、炙、炒、研、切,完全按“遵古炮制”的操作进行,坚持“炮制虽繁,不省人工;品味虽多,不减物力”的传统。当时药质高低的突出表现主要在饮片上,如乐仁堂出售的白芍不但成色好,而且连残损破边都不准,入药斗(残损货可作成药原料)。可是在这里抓一剂汤药其价格有时要比别的药铺贵一至二倍。
三是把好成药加工关。乐仁堂出售的成药并没有祖传秘密,全是医书上有据可查的公开成方。关键在于精选原料,细致加工,药味纯真,从而也功效闻名。根据乐仁堂的传统规定,普通药与贵重药是分别管理的。加工成药时,工厂先把粗料粉碎送到总帐房,由专管贵料的人开库称出药面监督其掺好合匀,再运回厂里制成丸、散、膏、丹,这样则防止中途出现漏洞,从而严格保证了药品质量。早年自制中成药的铺店有句对外宣传的习惯用语叫做“修合虽无人见,存心自有天知”,看来乐仁堂确实真正厉行了。但也正是由于这一点而导致它的企业信誉卓著,在竞争的洪流中能够占优势地位。据石家庄一带群众回忆,解放初期在乐仁堂买一粒“牛黄清心丸”约需八、九角钱,当时相当四十个鸡蛋的价格,但吃了也真顶事。由上可见,诚实经商,重视信誉,与企业发财是相辅相成的。
四是把好销售关。乐仁堂销售汤剂饮片,坚持戮平量准,单味包装,严格查方复核,双人盖章负责。尤其具有特性的单味药都要按传统规定在柜台上当面处理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如∶有的药需先煮,有的药需后煮,都用毛笔在包装上写明用法;还有的属于植物种子类药物需要用铜药白砸碎,这种药不砸出不来药性,砸烂了药性又易挥发,因此砸到什么火候均有严格规定。乐仁堂对职工接待顾客的质量要求很严,稍有差错,视为违反了店规,就有砸破饭碗的危险。乐仁堂卖药一向不批发,除了每年阴历四月廿八日药王神诞辰前后减价三天外,平时不论购货批量多大一律不打折扣。据说解放初期一港商要买一万五千粒“安宫牛黄丸“,乐家宁可放弃这笔生意,也不降低售价。表面看起来,好象不以药品当商品,只图济世救人,即所谓“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惧架上药生尘”。实际上是为保名牌,怕别人粗制滥造去毁了它的传统信誉,最终目的还是为了长远地发财。
乐仁堂的劳资关系
乐仁堂整个企业系统共有职工四百多名,其报酬除管饭以外全部实行基本工资加提成制。基本工资较低。按解放初期,职工提成总数占营业额的22%(中药业毛利较高)。具体分配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管理人员及药材加工人员采取死分活值的办法,底“分”为学徒1.2分,副总经理5分。另一类是顶柜台售货人员,按年限与技术评定底“成”。一般七至十成。解放初十成营业员按交易额提2.6%,九成营业员则提2.34%。鉴于每笔生意情况不同,为了合理组织按人提成,将营业员内部编号,一号营业员接待第一位进门的顾客,二号接待第二…依此类推,谁也甭抢高额省力的生意。由于职工提成部分占收入比重较大,不上班千活则挣不了钱,因而劳动纪律很容易管理。同时也显得劳资关系表面较为协调,工作紧张有序。私营企业的资方为了笼络职工为其卖力,多数采用改善伙食、年终馈送等形式,但毕竞主动权攥在资方手里,任凭赏赐。可是乐仁堂居然以公开比例固定下来,使职工对应得的利益看得见,摸得着,心里踏实,干着有劲。乐佑申研究的这一套分配办法确属高明的一招。这一招也给他的企业带来非常实惠的好处,它不但合理调动了本店伙计、门徒的积极性,也吸引了同行中才识高强的人员纷纷而投,促进整个企业技术与管理水平实力雄厚,从而达到用人少,效益高,越办越好。
综合上述比较地说来,乐仁堂是一个经营有方、赚钱有术的企业。它的许多作法都值得我们研究借鉴,这正是笔者所要向有关各界介绍情况和史料的目的所在。
一九八四年八月四日
(本文在撰写过程中得到原乐仁堂诸同仁的协助,他们是天津市民建会李安东同志,石家庄药材公司肖宝铭、杨绍增同志,石家庄市贸易公司崔广坤同志。特此说明,并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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