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通知
石家庄政协 时间:2016-01-11 浏览量:
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召开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委员:
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6年1月18日至21日召开,会期4天。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报到
(一)报到时间:1月17日下午14:00至16:00报到。下午16:00,在市人民会堂三楼中型会议厅,召开委员小组召集人会议。各委员小组召集人,各县(市、区)政协主席、统战部长,大会副秘书长,大会秘书处各组组长参加会议。
(二)报到地点:凯旋金悦大酒店、京州国际酒店、银河宾馆、中山宾馆、西美酒店。请按纸质会议通知换划分的地点,分别报到。
二、会议请假
(一)除参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活动,本人因身体原因确难出席等原因外,一律不得请假。
(二)确需请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会议或活动的通知、医院诊断书等证明材料,报大会秘书处组织组,按程序审批,批准后方可请假。
(三)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将及时向您反馈请假批复情况。
(四)大会秘书处组织组联系人:谷巧芬、康立新、尹军海,联系电话:86689896、86689811、86689812,传真电话:86049181,手机:13933128838,15803311623,15511338992。
(五)未请假、请假程序不符合要求,以及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委员,大会秘书处将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抄送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两会”会风会纪监督组和本人所在单位。
三、会议纪律
按照省、市委关于严肃会议纪律的有关要求,会议期间,与会同志要按要求参加各类会议,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相关要求,会议期间不会客,严禁相互吃请、送礼收礼,严禁赠送接受纪念品,不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集中安排住宿,往返会场和驻地(各委员报到地点)一律集中乘车。
(二)会议期间请不要着休闲装。
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办公厅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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